国外再制造产业发展情况

摘要: 一、国内外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概况1.国外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概况...

一、国内外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概况

1.国外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概况

整体规模:再制造经过40多年的迅速发展,形成了巨大的产业,已经成为循环经济和绿色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全球再制造业产值已超过2000亿美元,其中美国再制造产业产值规模最大,达到1300亿美元以上,雇员超过150万人。美国再制造产业中,汽车和工程机械再制造占2/3以上,规模约870亿美元左右。很多国际化大公司已经在再制造领域耕耘了很长时间,形成了很大的规模,以工程机械巨头卡特彼勒为例,2012年其再制造产品销售额已突破20亿美元,之后以每年15%的比例持续增长。

欧洲再制造产业也达到相当规模,英国和德国的再制造产业占据领先地位,目前85%废旧汽车零部件都可以得到回收利用。德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相当发达,如宝马公司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全国性回收品经营连锁店体系,回收的旧发动机在再制造过程中,有94%被高技术修复,5.5%回炉再生,只有0.5%被填埋处理。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到2004年,已再制造汽车发动机748万台,变速器240万台,公司销售的再制造发动机及其配件和新机的比例达到9:1。

日本在工程机械再制造方面也有很长的历史,至2008年,日本小松、日立等公司再制造的工程机械中,58%由国内用户使用,34%出口到国外,其余的8%拆解后作为配件出售。

此外,军工和武器系统的再制造是国防工业的重要研究领域。美军B-52轰炸机于1961年生产,之后,两次进行了再制造升级延寿。再制造后的B-52H轰炸机性能得到显著提升,服役寿命可延续到2030年。2000-2015年,美军完成1019架阿帕奇直升机的再制造。再制造的阿帕奇直升机出口额已达36亿美元。再制造后该直升机成为美国现役武装直升机中战斗力最强、性能最先进的一种。此外,美军还对CH-47支奴干运输直升机、M1A1坦克、布拉德利装甲车、AV-8B鹞式垂直起降战斗机、“民兵”Ⅲ型洲际导弹等进行再制造。

主要特点:欧美日等国家的再制造基本成熟,主要体现在,一是再制造设计,即针对重要设计要素如拆卸性能、零件材料种类、设计结构与紧固方式等进行深入研究;二是再制造加工,即对于机械产品,主要通过换件修理法和尺寸修理法来恢复零部件的性能。

目前,欧美日已形成较大的再制造产业规模,设有再制造产业协会及有关研发机构,有较完善的再制造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但欧美地区对再制造行业管理的总体思路是“把政府的手拿开”,通过行业协会进行协调。美国对再制造的认识和管理办法最有代表性,其基本认识是“再制造产品完全被视为新品”,因此政府对再制造行业的管理即按照同行业新产品的要求来进行。主要管理思路是:对再制造企业没有制定特殊的资质要求和特殊的鼓励政策,对再制造产品执行新产品一样的质量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再制造企业来说,“把政府的手拿开”,并不等于“砍掉”或“没有”政府之手的“护驾”。

完备的管理制度:欧美地区相关的管理规定较为完备。

首先,允许废旧零部件参与市场流通。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再制造行业的原料来源即旧件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同时也允许旧件像原材料一样跨国流通。欧美日地区和国家政府在旧件回收、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积极引导产业发展与市场应用。

其次,制定了确保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除严格要求再制造企业保证产品的质量外,还必须在产品标识、包装、广告等方面都要明确标明或告诉消费者是再制造产品,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最后,针对再制造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原制造商的产品在第一次出售时其产权就随原产品转让给消费者,原制造商无权干预售出后产品的报废、维修及重新制造;再制造商只要在再制造过程中不更换使用原制造商专利权保护的零配件,就不存在知识产权冲突。再制造产品只需要标识再制造厂家自己的商标,并对其质量负责。

健全的协会组织:欧美等地区的再制造协会组织相对健全。都有专门的汽车发动机再制造协会(仅美国该协会就有160多个会员)。工程机械中采用通用底盘的土方机械,其可进行再制造的部件如柴油发动机、传动轴、变速箱等,也都涵盖在相应的汽车再制造协会内。

美国的汽车工程师协会(SAE)对汽车起动机、转子、离合器、发动机、转向器、水泵、变速器等一些具体零部件制定了标准,成为再制造产业标准的制定基础。美国汽车发动机产品再制造协会(PERA)每月都出版关于再制造产品市场、销售、生产和管理的快报,并主办《汽车再制造杂质》。汽车发动机修复协会(AERA)是非盈利性贸易协会,主要服务于发动机的再制造、机器工厂、设备、零件及服务类供应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协会(APRA)包括超过2000家从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会员单位,业务覆盖起动机、发电机、变速器、制动器、传动轴,以及众多客运汽车、火车、设备和工业用途的其他部件的再制造工作。

2.国内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概况

2.1再制造产业政策环境和技术环境不断优化

我国再制造产业起步很晚,从1996年开始提出“再制造”的概念,到目前逐步产业化发展,只有20年的时间,经历了产业萌生、科学论证和政府推进三个阶段。

政策法规方面,我国再制造政策法规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再制造产业的发展逐渐走上了法制化道路。从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文件中首次提出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到2013年年底在再制造的相关领域,我国已经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不同层面上制定了30余项法律法规,其中国家再制造专项政策法规20余项。

技术研究方面,自2005年以来,国家对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日益重视,与之相关的国内再制造技术科技文献的CNKI发文数量和专利数量(申请和授权)基本呈逐年增长趋势。2005年我国再制造产业专利数量仅为21个,2010年专利数量上升为123个,到2012年增加至179个。从2005年到2013年,国内再制造技术科技文献的CNKI发文数量从78篇上升到443篇,增长了近5倍。再制造技术研究和专利数量逐年增长的背后得益于国家大量政策的倾斜和研究经费的投入。

主要特点:目前国家采取的是政策导向、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因此在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取得突破,目前国内再制造的典型特点是部分技术,尤其是表面修复技术有优势,产业化建设比较落后,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2.2再制造试点企业数量逐步扩大

为推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了再制造试点有关文件,截止2014年底我国再制造试点企业已有77家,再制造产品目录已涵盖工程机械、电动机、办公设备、石油机械、机床、矿山机械、内燃机、轨道车辆、汽车零部件等9大类97种产品。

在77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中,有34家试点企业位于华东地区,占试点企业的34%;华中地区有16家再制造试点企业,占总数的19%,东北和华北、华南和西北分别有9家和6家,西南地区仅有2家。在我国再制造试点企业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比重较大,占试点企业的39%,其次为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我国再制造试点企业呈现出聚集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占主导的特点。

200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工信厅节〔2009〕663号)涵盖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机床、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设备、船舶、办公信息设备等有35个企业和产业集聚区。201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294号),公布了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其中包括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3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等11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506号),北京奥宇可鑫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确定为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单位。

2.3再制造产品目录持续丰富

再制造的基本特征是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为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促进再制造产业化、规模化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2010年工信部印发了《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和《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明确了一套严格的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再制造产品认定范围包括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其零部件等,认定包括“申报、初审与推荐、认定评价、结果发布”等四个阶段,通过认定的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明显位置或包装上使用再制造产品认定标志。

2011―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发布了四批再制造产品目录,涵盖工程机械、电动机、办公设备、石油机械、机床、矿山机械、内燃机、轨道车辆、汽车零部件等28家企业9大类97种产品。2014年以来,又发布2批再制造产品目录,其中2016年10月徐工起重机4类469个型号再制造产品进入国家第6批再制造产品目录。

2.4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工作稳步推进

为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市场份额,我国开展了“以旧换再”工作。“以旧换再”是指境内再制造产品购买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的行为。

201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再制造产业“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303号),正式启动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对符合“以旧换再”推广条件的再制造产品,中央财政按照其推广置换价格(再制造产品价格扣除旧件回收价格)的一定比例,通过试点企业对“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补贴,并设补贴上限。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工作,拉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对交回旧件并购买“以旧换再”再制造推广试点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补贴。为实施好再制造“以旧换再”试点工作,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制定了《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评审、管理、核查工作办法》和《再制造“以旧换再”产品编码规则》(发改办环资〔2014〕2202号),确定了再制造“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的评审、管理、检查等环节,同时确定了再制造“以旧换再”推广产品编码规则。

201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公布了10家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名单(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再制造产品型号、推广价格等。2015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产品包括84种型号17063台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和39种型号39480台再制造变速箱,并明确规定核定推广置换价格为企业的最高销售限价,企业销售不得超出这一价格。国家按照置换价格的10%进行补贴,再制造发动机最高补贴2000元,再制造变速箱最高补贴1000元。

2.5我国再制造产业化主要发展历程:

1998年,中国重汽与英国李斯特公司合资的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进行内燃机再制造。

2003年,南京小松机械更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翻新制造小松认定的二手整机。

2006 年,卡特彼勒再制造中心在上海临港工业园开业。是第一家在中国获得再制造许可的外国独资公司。

2008年,斗山国际和武汉千里马投资开建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厂。

2009年,柳工成立后市场事业部,并与卡特彼勒合资成立再制造公司,进行装载机和挖机用减速机、变速箱、泵、马达、阀等零部件再制造。

2010年,潍柴动力与美国SRC公司签订协议,全面引进美国再制造先进理念建设柴油机再制造公司。

2011年,三一公司的再制造公司搬入新厂房,宣称建成具有年产500台的再制造泵车、拖泵、车载泵和搅拌车生产线。同时在全国建设10余个工程机械再制造基地。

2011年,中联重科再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长沙高新开发区产业园,从事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泵和工程起重机的再制造业务。

2011年以来,大众、奔驰、沃尔沃、康明斯、采埃孚、博士等国外汽车和工程机械零配件巨头纷纷在国内独立设厂(主要在上海临港),开展关键零部件再制造业务。

2.6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方面,再制造行业管理体系不健全。我国再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等指导性文件尚未形成,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再制造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措施不足,行业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带来旧件来源及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等。

政策方面,国家大政策是鼓励企业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但相关配套政策规定不够健全,使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在国内发展遭遇了现实尴尬。再制造产品被归属旧件回收,没有17%增值税发票,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也不能减免再制造企业增值税,这给企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阻碍。

技术发展方面,我国工程机械本土企业在技术方面仍缺少成熟的应用标准与质量衡量标准,缺乏再制造车辆从进场的严格检验到标准分解,再到循环制造等一套成型的流程规范。

2.7再制造产业发展展望

国家近期发布《中国制造2025》,文件提到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明确了零部件再制造的地位,对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对于再制造企业来说,后期前景非常广阔。

目前,国内大多数工程机械再制造企业中,因各方面限制,再制造和二手车业务同步发展,而中国二手机用户很有可能是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中的基础客户群,工程机械的再制造也将为二手市场的迅速发展提供源动力,工程机械二手机和再制造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双向流动将成为发展方向。

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再制造产业经营策略及经验启示

1、卡特再制造产业经营策略分析

概述:卡特彼勒从1973年开展再制造业务,逐渐从发动机内部维修,发展到自己的主营产品如挖掘机和燃气轮机,经过40多年发展,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大产业。工程机械巨头卡特彼勒在全球有18家再制造工厂,雇员6000多人,是全球最大的工程机械再制造商之一。卡特彼勒公司约一半利润来源于后市场,20%的产品属于再制造型产品。

独特的分销系统和逆向物流:卡特开展制造业务的初衷是降低成本,根本目的还是盈利。单个零部件的再制造,仅仅等同于定制,本身并不具备盈利的可行性;只有在足够的产品回收量支撑下,再制造才可能通过规模降低成本。CAT独特的全球化分销和物流系统在旧件回收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无与伦比的分销系统,成为卡特比勒开展再制造业务取得优势的关键所在。除了对一些国家新开放的市场、原始设备制造厂和美国政府外,卡特的产品都是通过独立经销商来经销的。在构建再制造产业链过程中,实现与分销商的双赢亦是一个关键环节。

再制造所依靠的售后服务本身就是经销商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并不是为卡特提供的额外服务,因此经销商在回收零部件上并不缺乏动力,需要的只是信息集成和物流转运。同时,卡特依托独立分销商建立旧件回收点和再制造支持中心,把销售“再制造”零部件的一部分利润让嫁给经销商,有更大积极性参与旧件的回收工作。

卡特在全球200多个国家拥有完善的物流体系,基本做到了“全球物流”。卡特的物流体系与独特的分销系统相辅相成,配送与回收同时进行。在产品、零部件、存货管理和控制、物流、设备维护工作程序等方面给予经销商支持,特别是卡特的库存全球电子联络系统。卡特在全世界范围内设有25个零件发送中心,代理商只需要通过电脑查询及订货系统,可在最短时间内获得40万种不同的零件。“一对一交换”以及旧件押金机制保证了再制造业务的持续发展。

经典的“啤酒瓶押金返还”模式:卡特强调,没有旧件等于没有再制造产品,就是卡特需要回收当时卖出去的零部件,构成再制造新的原材料。卡特实行“一对一交换”以及旧件押金机制保证了再制造业务的持续发展。举例来说,一个再制造产品的价值是100美金,通过代理商卖出这个产品,用完之后,再把产品退还给代理商的时候,能从代理商那里得到40美金的押金退还。整个过程,客户支付出了60美金,就使用了完美如新的产品。对卡特来说,能够从客户那里得到充分的旧件,成为将来重新进行再制造的一个原材料,确保了卡特整个再制造能够循环不断发展下去。

闭环供应,溢价回报:卡特将再制造业务纳入核心商业模式,集中体现在以“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开发产品。CAT从设计阶段就考虑产品的可回收性、再制造性,卖出去的产品易于以旧换新,回收再利用,大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从技术层面上,卡特彼勒的产品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都达到了65%以上。再制造业务成为卡特“为客户带来最佳的投资回报”这一核心价值观的进一步延续。当一部工程机械传统的产品生命周期结束时,仍能够通过再制造给客户带来额外的价值。这种思路是对传统供应链所做的重大变革。在原有供应链基础上增加了产品回收、检测和再处理的过程,创造力一个“闭环供应链”,通过完成产品的正向交付使用与逆向回收再制造,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管理。

并购建厂,规划布局:近几年,卡特再制造业务在全球迅速铺开。2004年接连完成对英国Wealdstone工程公司等再制造业内三家公司的收购之后,卡特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再制造商之一。2006年,卡特以10亿美元收购北美洲最大的铁路设备再制造企业Progress Rail公司。2007年,收购了雷米国际旗下公司FPP和IFS的部分资产,成为北美领先的柴油发动机再制造商。同年又完成了对欧洲 再制造公司EurenovS.A.S的收购,使卡特再制造进一步进入欧洲汽车和工业发动机及变速箱再制造市场,并扩展到东欧。2008年,卡特收购Gremada Industries,Inc.部分资产。目前,卡特已在美、英、法、墨西哥、中国等多个国家建立了近20个再制造工厂,并在新加班新设一家再制造工厂,扩大亚太地区的再制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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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比勒再制造的主要特征

项目卡特彼勒再制造
供应链模式Ø 采用闭环供应链模式: 回收企业→专业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再制造产品销售企业→消费者→回收企业
旧件回收Ø 回收自身产品:由卡特彼勒与经销商共同建立废旧产品回收中心。Ø 卡特彼勒产品回收渠道: 二手市场、拆解厂、维修厂
产品标识Ø 卡特彼勒为这些产品明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
物流系统Ø 卡特彼勒在全球200多个国家拥有完善的物流体系,基本做到了全球物流,它的物流体系与其独特的分销系统相辅相成的,配送与回收同时进行。

2、三一再制造产业经营策略分析

三一再制造产业在2010-2012年发展速度比较快,但近几年发展较慢。一是在全国范围内曾规划建设10余个再制造工厂,包括迁安、襄阳、赣县、漯河、牡丹江、安康、衢州、邳州、天津滨海新区等地,因近几年的行业低谷期严重受挫,多数厂房未实现既定目的。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科技研究扶持资金,在行业内率先通过再制造试点单位验收和泵车类再制造产品目录申报,并承担数项再制造相关国家863等科技项目。三是通过收购方式在杭州发展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重点进行液压泵、阀、马达等零部件的再制造。

3、柳工公司再制造经营策略分析

柳工是国内工程机械行业中再制造产业发展较为领先的企业,并且与后市场业务融合比较成功。柳工是第一批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企业。

2009年,柳工与卡特彼勒合资,启动了西南再制造中心项目,先期投资1.2亿元建设8升以上柴油机再制造基地及西南地区技术培训中心。目前再制造产品包括装载机的变速箱、液压阀、液压缸、驱动桥、液压泵、制动元件、传动轴等高附加值零部件。据悉,柳工液压缸、液压阀、箱桥等产品的再制造生产已建成了再制造生产线,年产液压缸达6000根,并且可批量生产。2012年在济南成立挖机和装载机再制造基地,年产值超过8600万元。柳工再制造利用与配件业务签约的近100家经销商,逐步实现与全国500多个网点的整机销售网络并轨。

柳工再制造特色一是自主知识产权的零部件设计能力,先进的零部件加工制造能力,完善的配件支持,二是纳米电刷镀修复、绿色清洗等先进特殊制造工艺的应用。

4、沃尔沃再制造经营策略分析

沃尔沃再制造业务经过70余年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8家再制造工厂,已经非常完善和成熟。沃尔沃重点进行发动机、变速箱、液压泵、燃油喷射系统、起动马达、交流发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再制造。2013年,沃尔沃再制造工厂落户上海,重心为重汽和工程机械用发动机等核心零部件再制造。

5、行业经验启示

启示一:国外再制造巨头(卡特、奔驰、沃尔沃、康明斯等)均是在产业全球化的基础上,基于成熟的全球物流链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再制造产业的全球化布局,降低逆向物流成本和生产成本。国内企业因全球化水平低,再制造业务普遍在国内开展。科学合理的规划,旧件的回收策略逆向物流体系的成功搭建对于再制造业务开展非常重要,甚至是关系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启示二:卡特、沃尔沃的再制造业务在最初是各个部门分开负责,目前全部转变为集中化运营。比如卡特再制造业务经营部门为卡特彼勒可持续发展、工装机具与再制造事业部。

启示三:国外工程机械巨头再制造业务主要为发动机、变速箱、泵阀、电控液压单元等核心零部件及发电机、起动机等附件。整机再生、再造或二手车业务一般采用与大型经销商合资或授权经营模式,一般不独立运营。

启示四:基于国内工程机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零部件再制造、二手车业务一般为混合经营模式。目前,行业内除了发动机和变速箱再制造企业能够从市场回收旧件进行再制造循环之外,工程机械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都难以做到从广阔的保外市场回收旧件,因此,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制约,仍处于摸索阶段。

对于再制造产业化发展而言,构建一个完整且相对独立运营的体系,远远比单纯研究几项修复技术或者以大修厂模式经营更具有价值和现实意义。


文章最后编辑时间:2024-03-23 14:49:01